文章来源:后王电子 时间:2025-09-17 10:33:13
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)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的**强制性基础标准,其地位至关重要。它并非试图覆盖所有食品中的所有污染物,而是基于“风险导向”原则,通过科学的危害评估(污染物的毒性)和暴露评估(我国居民膳食消费量),筛选出那些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、且在特定食品中易于富集或常见的污染物项目,为其制定限量要求。
核心要义:GB 2762管理的是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。这与管理“有意加入”的食品添加剂(GB 2760)和农药残留(GB 2763)有本质区别。理解这一根本定位,是正确应用本标准的前提。
错误认知:标准中未对某食品设定某污染物的限量,即意味着该污染物“不得检出”。
法律要求: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及本标准引言,对于未制定限量标准的污染物或食品,生产经营者仍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,将污染物含量控制在“可达到的最低水平”(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, ALARA原则)。
科学实践: “未制定限量”不等于“零容忍”。这可能源于该污染物在此类食品中风险较低、数据不充分或监测水平普遍良好。此时,应积极积累数据(如不同产区、工艺的样本),为未来风险评估提供支持。
区分原则:此原则与GB 2760食品添加剂的“肯定列表制”(凡未批准列表中的物质均不得使用)有根本性不同,切勿混淆。
心原则:不同标准拥有独立且特定的食品分类系统。进行任何符合性判定前,必须首先依据该标准的附录A《食品类别(名称)说明》确定产品的正确分类。
芹菜:判污染物(GB 2762)时,属茎类蔬菜;判农残(GB 2763)时,属叶菜类蔬菜。
豆芽:GB 2762中属茎类蔬菜;GB 2763中属芽菜类蔬菜。
稀奶油:GB 2762中属油脂及其制品;GB 2760中属**乳及乳制品。
应用建议:企业建立原料验收标准、检测机构承接检测任务时,第一步就是对照正确的标准找到准确的食品分类,否则后续所有工作都可能方向错误。
定义:指食品原料经过机械手段(如碾磨、剥皮、去壳、去骨、去刺等)处理后,用于直接食用的部分。
技术重要性:污染物限量值是基于“可食用部分”制定的。取样部位错误将直接导致检测结果无效。
香蕉:测污染物(如铅、镉)时,取果肉(可食用部分);测农药残留时,按GB 2763要求为全蕉(带皮)。
干海参(执行GB 31602):需按产品标准要求复水后检测并判定,而非直接检测干品。
干海带、蛤蜊等:检测前需清理泥沙等非食用附着物。
实操指南:生产经营者在风险排查、检测机构在制样时,必须严格遵循对应标准中对“可食用部分”的规定,并在记录中明确描述制样方法。
这是标准使用中最易产生困惑的技术点,需系统梳理:
前提条件:标准中同时规定了某种食品的“新鲜品”和“制品”的限量。
需要折算:食用菌(鲜品限镉0.2mg/kg,制品限0.5mg/kg) -> 干制食用菌需折算。
水果(鲜品限镉0.05mg/kg,无制品限量) -> 干制水果无镉限量要求。
肉制品(无鲜肉限量,但制品有限量) -> 肉干直接按制品限量判定。
核心原理:污染物总量在加工前后守恒。即:
M鲜 × C鲜 = M干 × C干`
计算公式:
C干(限量值) = C鲜(限量值) × (M鲜 / M干) = C鲜(限量值) / 脱水率`
其中,`脱水率 = M干 / M鲜`
1. 最佳:获取生产者提供的**实际工艺脱水率。
2. 次优:若无工艺数据,可通过测定干制品水分,利用《中国食物成分表》中对应鲜品的水分值进行理论计算:
`C干(限量值) = C鲜(限量值) × (100 - Y干) / (100 - Y鲜)`
(Y干:干制品水分值%;Y鲜:新鲜食品水分值%)
某干香菇,已知10公斤鲜菇制成1公斤干菇(脱水率=0.1)。鲜香菇中总汞限量为0.1 mg/kg。
计算:干香菇的总汞限量值 = 0.1 mg/kg / 0.1 = **1.0 mg/kg。
判定:若该干香菇实测总汞为1.2 mg/kg,则判定为不合格。
总砷 vs. 无机砷、总汞 vs. 甲基汞:
标准中对毒性更大的无机砷和甲基汞制定了更严格的限量。
高效检测策略:可先测定**总量。若总量未超过其“形态指标”(无机砷/甲基汞)的限量值,则其形态指标肯定合格,无需再进行复杂且昂贵的形态分析检测。这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检测成本。
风险提示:需了解易富集有机砷(如海带、紫菜中的砷糖苷,毒性较低)的食品,避免因总砷超标而引发误判,应客观评价风险。
标准效力:GB 2762是强制性国标。凡与其规定不一致的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等,均应以GB 2762为准。特别注意一些老旧的行业推荐性标准(如标龄在GB 2762-2012之前的),其引用的污染物限量可能已失效,需对照最新版GB 2762进行从严判定。
动态监控:食品安全是动态发展的。生产经营者和监管者应:
持续关注国家卫健委(NHC)、市场监管总局(SAMR)等官方发布的标准解读、问答、复函等,这些文件具有实际指导效力。
积累内部数据,建立主要原料和产品的污染物本底数据库。
跟踪国际舆情和科研热点(如欧盟EC、美国FDA预警、JECFA评估报告),前瞻性地关注新型污染物(如微塑料、氯丙醇酯等)的风险,提前布局防控措施。
《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的应用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。为有效控制风险,建议各方:
对生产经营者:将标准理解融入全产业链风险管理。从原料采购(正确分类、验收标准)、生产过程(防止带入)、包装材料(迁移风险)到成品检验(正确制样、判定),建立全程控制体系。
对检测机构:强化标准理解能力和标准化操作。严格遵循分类、制样(可食用部分)、折算(脱水率)和判定规则,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。
对监管者:准确把握标准精髓和裁量尺度,特别是在处理“未涵盖污染物”案件时,要基于风险原则和ALARA原则进行科学判断。通过系统、精准地理解和应用本标准的关键技术要点,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、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“基准线”作用。